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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互评+鉴定”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3-01-20 14:40:12发布人:党群工作部

“该同志抽调至集团参加巡察工作以来政治坚定、团结同事、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较强,巡察业绩较为突出,充分发挥了巡察人员应有的作用,建议评定为优秀。”巡察结束后,参与本轮巡察的干部小王拿到了这样一份巡察鉴定表。

为加强抽调巡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着力发挥干部考核“体检”功能,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总结前两轮巡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巡察抽调实施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巡察后评估制度年度巡察工作结束之际,2022年两轮巡察工作抽调的48名巡察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鉴定。在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上逐步形成了自评+互+鉴定”的管理模式,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充满活力的巡察干部队伍。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我们通过制定党委巡察干部总结鉴定工作办法,引导巡察干部一手拿‘尺子’量别人,一手拿‘镜子’照自己。”委巡察办干部说到。

巡察干部总结鉴定工作办法制度规定,集团党委全面落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完善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期间外出报备、巡察干部评议鉴定等制度,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激励和管理,促使他们更好履职尽责。巡察结束后,对巡察期间巡察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协作配合三个方面情况进行评议。主要看是否严于律己、遵规守纪,是否服从巡察组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具有团队精神、主动协作配合。通过巡察组成员自评、互评,巡察组组长、委巡察办评定等方式,形成鉴定意见,经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确定鉴定结果并交由所在公司存入干部本人单位备案,加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有效激励巡察干部履职尽责为集团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战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