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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控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7 00:00:00发布人:山西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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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听取了集团公司纪委工作汇报,研究了当前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集团公司纪委自成立以来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应对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落实好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好省委提出的“三个警惕、三个进一步”要求,不断探索国有金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是要预防为先、教育先行。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产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批评教育、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真正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三是要转变作风,加强协同。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要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在严、细、实上下功夫,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同审计、风控合规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运用各类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多层面、多渠道地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职能部门间协同配合成为工作常态。

四是要强基固本,铸就“铁军”。纪检监察部门要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以案代训等培训模式,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水平和政治觉悟。同时,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使集团纪委真正成为一支让组织放心、让集团信赖的“铁军”。